王青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示范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为关键,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在产业布局方面,我市将依托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将清洁能源产业作为主导产业,走“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推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清洁能源率先突破战略,坚持风光水电资源全域统筹、有序开发,加快由发电上网向绿电制氢转变,重点培育发展清洁能源发电及应用、清洁能源装备生产研发两大关键产业链。同时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特色化、集约集群化、现代化方向,抢抓“高铁时代”“数字经济”新机遇,推动全市“3+3”主导产业及县域“1+2”特色产业发展体系,持续推动全市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全市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加速重构升级步伐。
二、在工作措施方面,我市将统筹推进区域能源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产业园区的绿色化提升改造,严格执行能耗、环保、水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全面提高能源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化水平。
三、在政策机制方面,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在财政资金、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积极争列国家和省“双碳”试点,加大对上级“双碳”相关政策、资金的争取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开发节能减排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重点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产业能源优化升级。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供需双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用水价格。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纳入重点行业排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