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 10- 27 09:52 浏览次数:

蔡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关注和支持。为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完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我市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原则编制了《承德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主要针对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四个区。并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出台了《承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公共服务充电站100余座,充电桩1500余个,覆盖了承德境内高速服务区,能够满足电动公交车等车辆的充电需求,供电部门在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多座城市快充站,可供电动汽车充电使用。此外,据各县(市、区)统计全市还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和个人自备桩2000多个,全市充电桩总数达到3000个以上,能够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针对个人交流电慢充电桩安装流程不规范、小区地下停车位存在消防要求不达标、利用公共面积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等问题,我们积极与市住建局、消防支队,承德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沟通。

一、规范私人充电桩安装流程。积极引导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结合居民区物业管理制度,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用充电车位,制定有序轮流充电的制度规范,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充电创造条件。供电部门结合居民区物业管理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充电桩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业主只需向所属供电营业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物业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购车证明即可办理相关用电事宜。

二、积极协调小区消防不达标问题。经与市住建局、消防支队沟通,对于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地下停车场消防标准较高,因部分老旧小区在建设时未考虑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整体消防设施不达标,针对此种情况需对地下停车场进行整体改造,可由业主和物业进行沟通,根据业主意愿,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即可进行建设。

三、利用公共面积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市住建局2021年印发了《关于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的通知》,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为居民提供专业技术建议,建立健全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高效整合,拓展盘活停车空间。要求各县(市、区)的住建部门为责任实施主体,发挥街道、社区组织的优势,通过上门收集居民意见,分别与住户及电动车车主协商,全面摸清改造老旧小区的可利用空间的“家底”,准确把握电动车停车位改造设置标准,着力整合现有小区内闲置空地资源,拓展停车空间。严格按照满足居民意愿、条件允许、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等,协调电力企业等多方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车充电桩的共享、互利机制,进而推进老旧小区电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的设置技术合理化、利用高效化。

下一步,将根据省政策出台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我市《方案》,成立由发改、住建、城管、供电等部门组成的承德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尽快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并了解问题的普遍性,提出好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全力提升我市充电基础设施水平,将我市充电基础设施推起来。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指正。欢迎您继续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给予关注和支持,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