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三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基本 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9- 05- 30 10:28 浏览次数:

承德市第三医院老年养护中心:

你院《关于老年养护中心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2018]42号)文件精神,经市发改委价格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就相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老年养护中心收费标准

1、护理费收费标准:全失能(24小时陪护)160元/日;全失能(12小时陪护)120元/日;全失能(一对三陪护)80元/日;半失能(一对多陪护)50元/日;自理(正常护理)15元/日。

2、床位费收费标准:单人间80元/日;双人间30元每日,三人间22元/日。

二、此收费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养护中心临时租赁承输医院的实际,为临时收费标准,养护中心回迁原址后收费标准另行核定。

三、本批复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