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 07- 12 16:01 浏览次数:

承德市物价局

关于公布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物价局:

为了贯彻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遇政策变动,我局将按规定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并及时更新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提高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透明度。

附件:承德市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

承德市市级及以上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1

公证服务收费

国家计委、司法部《公正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1999〕7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河北省物价局冀价经费(2010)18号

范围:全市

对象:委托方

详见文件

公证处

2

司法鉴定收费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行费〔2011〕18号

范围:全市。对象:委托方

详见文件

司法鉴定机构

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1〕28号、冀价经费〔2012〕24号、冀价经费〔2013〕16号

范围:全市。对象:受检机动车用户

A1、A2、A3、B1、B2、C1、C2:100元/辆;C3:60元/辆;C4、D、E、F:40元/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首次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不合格需要第三次检测的每复检一项收费10元;第三次检测仍不合格,以后再检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全额收费。

社会化检测机构

4

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

《河北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2〕19号

范围:全市。对象:委托方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3%,1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收费费率2%,30万元以上收费费率1%,收费起点为200元(涉及非机动车的为100元),每起事故评估鉴证收费总额最高为10000元。

评估鉴证机构

5

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3〕26号

范围:全市。对象:委托方

详见文件

道路救援公司

6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

河北省物价局 冀价行费字[2006]39号

范围:全市。对象:非居民用户

医院病房、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场所等每终端20元/月;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等每终端不超过27元/月,具体标准由用户与有线电视经营者协商确定。养老机构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不高于20元/终端·月,两台以内(含两台)副终端不高于7元/终端·月;第四台以上(含第四台)终端按主终端收费。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承德有限公司

7

防雷技术服务

收费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字〔2002〕第39号

范围:全市。对象:委托方

详见文件

防雷服务机构

8

气象服务收费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行费字〔1996〕第41号

范围:全市。对象:委托方

详见文件

气象服务中心

9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2〕13号

范围:全市。对象:道路运输经营者

详见文件

汽车客运站

10

车辆清洗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

承价字(2014)42号、承价字(2014)43号、承价字(2013)38号、承价字(2012)103号

范围:全市

 对象:客运班车

详见文件

汽车客运站

11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管〔2014〕122号

范围:全市。对象:电动汽车用户

详见文件

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

12

供电服务收费(仅限国家授权管理的收费项目,专指高可靠供电服务费、临时接电费和系统备用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工字〔2005〕25号、冀价管〔2009〕52号、冀价管〔2013〕76号

范围:全市。对象:申请高可靠供电的用户和企业自备电厂、申请临时用电的用户

详见文件

电网经营企业

13

污水处理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承价字[2008]105号

范围:市区

对象:产生污水单位

1.20元/立方米

水务部门

14

房地产测绘产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测绘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06〕23号

范围:全市。对象:工程建设单位

住宅楼用房:1元/平方米。 商业楼用房:1.5元/平方米。 多功能楼用房:2元/平方米。 建筑用地拨地定桩(4点/件):2000元/件。 建筑物放线测绘:2000元/件。

房产测绘机构

15

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4〕

2号

范围:全市。对象:排污权交易企业

按交易成交总额的2%收取,由双方各负担50%或交易双方协商服务费比例。

交易机构

16

产权转让收费

《河北省国有企业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1997〕第154号、冀政办〔2009〕94号

范围:全市。对象:产权交易企业

详见文件

产权交易机构

17

律师服务(部分)收费

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乡镇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02〕36号

范围:全市。对象:委托方

详见文件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18

生活垃圾处理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承价字(2008)94号、承价字[2010]16号、承价字(2010)15号

范围:市区

对象:产生生活垃圾用户

详见文件

垃圾处理单位或其它代收单位

19

机动车存车收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承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承价字(2015)35号、承价字(2014)42号、承价字(2014)43号、承价字(2013)39号、承价字(2013)38号、承价字(2012)103号、承价字(2012)102号、承价字(2015)45号、承价字(2015)15号、承价字(2015)20号、承价字(2011)69号、承价字(2014)38号

范围:市区、全市客运班车

对象:机动车存车人

详见文件

机动车存车单位

20

政府投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服务收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2)31号、承价字(2013)67号

范围:市区

对象:商户

详见文件

集贸市场

21

医疗垃圾处理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

承价字(2008)40号

范围:全市

对象:医疗机构

固定床位医疗机构每床每日2.2元,无固定床位的每公斤3.5元

医疗垃圾处理单位

22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河北省防震减灾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行费〔2000〕10号

范围:全市。对象:工程建设单位

详见文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

23

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

《河北省定价目录》

冀价经费〔2010〕19号

范围:全市。对象:受检机动车用户

简易工况法:小型车50元;中型车65元;重型车70元。自由加速法、双怠速法均为30元。

社会化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