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助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发改委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悬挂条幅、展板介绍、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市发改委的党员志愿者们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广泛普及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