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发布时间: 2018- 03- 02 10:24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文件,坚持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把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部门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规划引领、计划编制、资金争取等职能作用,切实为职业教育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发改委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制定“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状况,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教育区域统筹、优化职教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等内容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围绕全市休闲旅游、钒钛钢铁等主导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设置学科,培养急需的职业人才,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办学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到2015年,全市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7万人以上,建成一批骨干特色专业集群和品牌专业。

  二是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市发改委围绕服务全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社会急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明确要求各职业学校在招生计划指导下,积极调整改造不适应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大力培养我市急需的旅游、农林牧、现代物流等实用型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进一步优化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业结构设置,招生规模保持了相对稳定,保证了基本教学质量和正常教学秩序。

  三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市发改委紧紧抓住国家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配合教育、人社部门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经过积极争取,“十二五”时期发展改革系统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000万元,用于全市6个(2010年承德市工业学校,2011年滦平县职教中心,2012年隆化县职教中心,2013年围场县、承德县职教中心,2014年平泉县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和实训基地建设,总建筑规模达到50800平方米,总投资达1亿元。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8个县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大幅度提高,全部达到省重以上办学水平,有力提升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在参与制定结构调整、收入分配、就业保障等有关政策措施过程中,充分考虑职业教育发展要求,以政策优惠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在推进改革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鼓励、支持职业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创新,在发展方式、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考试招生制度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大幅度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