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综合配套管理体系。 建立负面清单项目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和必要的联合执法,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负面清单”管理取得实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的行为,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政府寻租风险;建立风险管理防御体系,将负面清单管理与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能耗限额标准等政策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有效防范风险。(一)贯彻落实阶段((二)制定负面清单阶段((二)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建立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法规性和政策性强,各单位在制定负面清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相关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取消的和与相关政策冲突的区域发展淘汰类项目应及时予以取消,新增、调整的清单项目应及时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