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降低部分服务业用水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 2020- 05- 28 09:22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决定阶段性降低市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价格,支持复工复产。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范围包括双桥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用水。降价金额为在当地现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的基础上,每立方米用水价格降低0.30元。降价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起恢复原销售价格标准。此次降低部分服务业用水价格将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