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 12- 09 16:51 浏览次数:

封捷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考核,遏制经济下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中旬,收到您的提案后,发改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确定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做为2019年承德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全面推动承德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国家、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简要介绍

2018年,国务院决定对全国22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2019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将我省石家庄市、廊坊市纳入全国试评价范围,2020年逐步在全国开展。在此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统筹研究组织开展正式评价。按照河北省总体部署,省政府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形成河北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体系,并于2019年3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此次评价采用对设定的十个指标抽取案例和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评价数据,对县区考评采用指标延伸方式。

二、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5月28日,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2018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简称《报告》),按照市领导的批示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对《报告》认真学习分析,全面开展了优化营环境评价问题整改。

(一突出重点,迅速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专班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的通知》,紧紧围绕《报告》中的10个一级评价指标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面自查,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总体整改思路;结合我市工作职能,将《报告》中的指标内容全部进行分解,重点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指标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责任部门、整改目标、完成时限,梳理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对相关工作挂账督办、全程跟踪。

(二)直面问题,深入调研。从总体来看,我市营商环境与先进城市有很大差距,《报告》显示,在9项一级指标全省城市排名中(跨境贸易未进行排名),我市只有3项位于全省中等水平之上(开办企业、纳税、办理破产),其余均在全省中等水平之下,其中在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获得信贷表现尤为薄弱。依据《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各部门采取了案卷查阅、企业问询、窗口走访、县区调研、集中座谈等方式进行深入摸底排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面进行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三)细化措施,分类整改。经过2个月的学习整改,截至目前,开办企业方面公章刻制时限压缩至0.5天 ,企业申办总时限压缩至2.5天;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方面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证阶段全面开展并联审批、合并审批和联审联验,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所需办理事项压减至22个;登记财产方面,二手房登记时长压缩为3天,以上三项指标均已达到全省最优水平。获得电力方面,探索推进“一站式”服务,电力部门与办理审批事项政府部门建立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获得信贷方面,积极调整各支行授信职能、加强授信标准化管理、合理授权实现“短平快”和提高审批质效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实现贷款办理时间明显缩短。保护少数投资者方面,推动证券监管部门健全备案制度,建立有效市场监管机制。纳税方面,优化线上税务申报系统,实现网上税务注销网上办理。执行合同方面,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办案机制。办理破产方面,优化破产审判协同环境,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模式。

正如提案中指出:“2019年经济下行的压力更大,各地的竞争,从一定意见上说,就是营商环境的竞争”。通过此次评价可以看出,我市营商环境与自身相比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多不足,思想认识和服务理念还不到位、亲商重商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惠企政策执行僵化问题比较普遍、“中梗阻”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以上不足均成为我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阻碍,也是我市营商环境重点改进的工作目标。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委严格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全面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对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照社会和企业的期盼,对照营商环境评论结果,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健康发展为核心,按照《承德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方案》、《承德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狠抓政策落地实施,加强督导检查,搞好舆论宣传,坚决打赢这场硬仗,树立承德市良好形象,打造投资热土,聚集国内外先进资源要素,助推建设经济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