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市区供热3:7比例两部制热价价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 12- 31 17:39 浏览次数: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制定市区供热3:7比例两部制热价

价格标准的通知

 

 

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热计量价格改革工作,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供热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冀价管[2013]19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市发改委决定,自2019—2020取暖年度起,在双桥区、高新区范围内执行3:7比例两部制供热价格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与面积计费热价水平相当的原则,参考2018—2019取暖年度计量收费的相关数据,经测算,实行3:7比例两部制供热价格标准为:基本热价标准7.20元每平方米,计量热价标准0.188元/千瓦时。

二、非居民计量热价比例暂不调整,仍执行原计量价格标准。居民计量热价继续实行多退少补的缴费办法,居民用户补费比例暂执行最高不超过总面积热费15%的规定

三、其它未尽事宜仍执行原规定,计量热价调整后,你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优质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此价格标准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由我委重新测算核定。

             

 

 

 

     

20191010日